按照成都市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联发〔2023〕37号)和新都区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都区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3〕182号),通过主体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区级联合评审,拟评定符合条件的区级乡村工匠25人、乡村工匠工作站2个(附件1、2),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以真实姓名向区农业农村局社事科(83045772)、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纪检监督)(83048040)电话、书面反映,特此公示,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度区级乡村工匠名单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度区级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单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