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2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共7天,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期限补贴金额(元)1丽水金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胡美群332525********59212021.1.1-2021.12.319278.612李燕332525********00222021.1.1-2021.12.319278.61合计(元)18557.22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