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合财工交〔2023〕32号)精神,根据市级资金分配,上级下达我县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共1045939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我县2022年度在营的出租汽车共200辆,2022年度实际运营月数合计为1999.5月,补助标准为523.10元/车·月,补助总金额合计1045938.45元,我县实际使用补贴资金合计1045938.45元,结余0.55元退还国库,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合浦县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予受理,电话:0779-7200062,附件:北海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交通发展资金汇总表及明细表合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6日文件下载:北海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