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关于调整东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11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已完成申请和审核,按东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的标准,拟拨付人民币共计叁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肆元贰角贰分(¥:389624.22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请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0-7688188),补贴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附件:东兴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