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2023年第五批农民工、返乡入乡就业创业补贴已完成申请和审核,按东兴市农民工、返乡入乡就业创业补贴的标准,拟拨付人民币共计贰万元整(¥:200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请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0-7688188),补贴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附件:东兴市农民工、返乡入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