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家企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予以批准,特此公告,附件:食品相关产品委托发证获证生产企业名单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7日附件:食品相关产品委托发证获证生产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