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妇联、省残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十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十五)运用大数据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十六)开展常态化就业服务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五)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健全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工作机制(五)落实精准化就业服务1.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提供职业培训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便民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十七)提升就业公共服务队伍素质,(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妇联、省残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十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十五)运用大数据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十六)开展常态化就业服务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五)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健全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工作机制(五)落实精准化就业服务1.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提供职业培训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十七)提升就业公共服务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