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新时代乡村振兴,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河财农〔2023〕54号),经各镇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拟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试点村名单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60号龙川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向群联系电话:0762-6752815附件: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试点村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