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南雄市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为加强2022年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工作,我局于2022年11月21日公告了《2022年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现因《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审(2019)15号)于2023年2月3日废止,参照《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雄府办函〔2023〕5号)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修订了《2022年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修改版)》,现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联系0751-6929217,附件:2022年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修改版).zip南雄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