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作用,切实做好我县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根据《雅安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雅就创领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第1批23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与宝兴县人社局联系,监督电话:0835-6821390,附件:宝兴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表(第1批23家)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5日附件:附件:宝兴县2023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表(第1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