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174号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等文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定,拟对深圳市骏丰农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给予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同时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对提出异议的人员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处投诉联系电话:83070125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08室邮编:518040特此通告,附件: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计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