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23〕5号)文件规定,为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等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刘洋一名人员进行了资料审查、身份信息对比,现拟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总数1000元,从就业创业资金中支付,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现将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以真实姓名向监督单位反映,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县就业局8220928,附件:开江县2023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