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进一步培育和认定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大申报评价组织力度,认真组织辖区内优质企业积极申报,确保完成全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料申报辅导工作,明年上半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将与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完成数量挂钩,统筹做好全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尤其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得推荐,三、按时进行网上评价审核和材料报送,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务必于11月21日前完成网上自评和审核,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份)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3101633邮箱:gxjzxqyc@163.com附件:1.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书3.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表4.保定市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配表5.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联系电话6.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