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府办发〔2023〕35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建设推动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建设推动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7日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贡)建设推动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三、支持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司法局、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五、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七、培育产业急需人才,支持彩灯企业与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等院校合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九、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1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