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浙江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体育局2023年1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规定,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四)许可条件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规字〔2023〕2号)规定的许可条件执行,(五)许可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统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许可工作,三、规范工作流程(一)申请材料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赛事活动举办地所属辖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变更或取消申请(附件2-2,对所辖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监管,组织开展省级以上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全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五、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工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附件:1.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docx2.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样本(申请、变更、取消).docx3.许可决定书样本(批准、不予批准、变更、撤销).docx4.行政许可流程图(省级权限).docx政策解读:关于《浙江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政策原文件: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doc附件下载: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