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浙江省财政厅湖州市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湖财农〔2023〕10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湖财农〔20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湖农发〔2023〕19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湖农发〔2023〕23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2023年规模粮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湖农发〔2023〕35号)、《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吴政办发〔2023〕32号)、《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预拨2023年吴兴区省规模粮油补贴资金的通知》(吴财农〔2023〕166号)和《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预拨2023年吴兴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一次资金的通知》(吴财农〔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区级汇总审核,2023年各乡镇规模粮油面积为小麦72409.99亩、早稻749.96亩、晚稻91422.84亩、油菜2417.60亩、旱粮845.78亩,规模稻麦合计面积164582.79亩、规模稻麦油合计面积167000.39亩,规模稻麦油旱粮面积167846.17亩,全区稻麦油种植复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大户(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40元省级补助、70元市级补助、120元区级补助,按稻麦面积给与每亩5.2元中央补助(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大户(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40元省级补助,需要省级及以上资金(含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为24354294.37元,扣除已发放规模主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资金853297.96元,省级规模粮油补助预拨资金7219877.00元,浙财农〔2022〕72号文件剩余可用省级规模粮油资金3002923.00元,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市级规模种粮资金833万元(湖财农〔2022〕9号、湖农发〔2023〕19号),需要区级资金(按照规模稻麦油120元/亩标准计算)20040046.80元,加上省级缺口13278196.41元共需要区级资金33318243.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