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2号)精神和临平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0月临平区就业专项资金拟发放的单位和个人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反映电话:86212345、89530448,附件: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名册.xls创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创业通过名册.xls创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通过名册.xls创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通过名册.xls单位招用补贴就业困难用工通过名册.xls单位招用补贴女职工产假补贴通过名册.xls单位招用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通过名册.xls灵活就业补贴就业困难灵活就业通过名册.xls其他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通过名册.xls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