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关于开展静安区2023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通知关于开展静安区2023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通知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静府发〔2023〕4号)》,现发布2023年度静安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通知,从其规定另行调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静安区科委推荐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且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申报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须经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四、申请材料1、《静安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功能区联系方式:功能区联系人联系方式南京西路功能区卫丽瑛13585642360苏河湾功能区柳逸繁18121061810大宁功能区李丽13482246398市北功能区陈倩13816079037附件:静安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申请日期:一、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联系地址注册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别2022年度税收2022年度营收是否拥有有效期内高企证书□1、否,请标明原因)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二、申报类别(请勾选)□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静安区科委推荐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备注: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事宜,三、承诺书1、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政策支持,4、申请单位不存在在各区间反复迁移多次领取奖励的行为,申请单位同意申报并授权法人信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