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改办〔2023〕37号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21〕64号)和各地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现下达2022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预算11538万元(见附件),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本次资金分配对绩效评价较好的县(市、区)予以倾斜奖励,奖励资金由县(市、区)统筹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各地要在新一轮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继续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江苏省财政厅2023年11月1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