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农〔2021〕399号)要求,共有20个养殖场(其中10家猪场、10家蛋鸡场)通过2023年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其中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0%,拟下拨本级补助资金(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共有20个养殖场(其中10家猪场、10家蛋鸡场)通过2023年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其中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0%,拟下拨本级补助资金(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