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工〔2023〕2号)、《关于做好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聊商务函字〔2023〕8号)、《关于调整2023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内容的通知》(聊商务函字〔2023〕13号)要求,经各项目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拟对我市评审通过的48个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扶持,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提出并邮寄至市商务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联系电话:0635-2119228、2119206附件:2023年度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表聊城市商务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