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淮安区列统企业培育激励意见》已经区政府十八届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1.新增列统工业企业,2.新增列统服务业企业,3.新增列统贸易类企业,4.正常运营纳税的列统工业、服务业、贸易业企业,2.对首次成功申报的列统的工业、服务业、贸易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4万元,属地按照净增列统企业数给予2万元/户奖励,区市监局负责及时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区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个转企”企业优先办理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变更、过户等手续,四、奖惩措施1.对列统工业、服务业、贸易业企业各类申报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对列统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培育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统计、行政审批、市场监督、考核办等服务部门以及镇街、园区,3.对列统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培育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统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考核办等服务部门,5.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列统培育工作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增设加分项,五、组织认定1.区统计局负责认定大个体、新增列统企业,原服务业列统企业培育鼓励政策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