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号)和《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交〔2023〕6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第四批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补助资金分配表),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鄞州区港航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9582007,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4日2023年度第四批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公司名称船名载重吨补助资金备注1之江海运(宁波)有限公司浙海52154036.1350开业运力补助2宁波凯利佳禾航运有限公司协海之春1606151.3952新增运力补助协海1091612651.6032新增运力补助协海瑞兴1349243.1744新增运力补助合计196.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