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奖补,(经办人:邱冰冰电话:0712-4330301地址:便民服务中心4号楼3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