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现将《高台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印发你们,高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3日高台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为确保本局制定的经济领域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国务院《意见》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办股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办股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制定机关应在公平竞争审查报告中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负责对其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局法律顾问对起草机构作出的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提出审查建议,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机构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公平竞争审查机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法制股要及时处理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举报,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