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顺县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2〕49号)精神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泰顺县“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泰政办〔2023〕66号),决定对D类工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管理,现将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具体措施如下:一、对被评为C类工业企业实施预警,二、对被评为D类工业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20元执行,三、差别电价执行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四、加强对C类、D类企业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定期进行调整,附件:2023年泰顺县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docx泰顺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