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9号)要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通过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比对初审,以下5户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条件,拟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05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监督电话: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8—7250127)附件:中江县2023年11月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汇总表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