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我区2023年度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事项公告如下:一、政策内容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二、适用范围由区域内的企业引进且签订三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应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和教育部认定的港、澳、台以及外国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申报条件申报一次性安家费应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1)高校毕业生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的,(3)高校毕业生所在企业愿意承担一次性安家费总额40%的费用,四、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报告》;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审批表》;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材料申报,无异议后向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无异议以各城区(开发区)为单位为本级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兑现本级承担补贴资金,市人社局对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备案的兑现补贴人员名单和审批表进行抽查,由市人才服务局按各城区(开发区)上报补贴人员名单,将市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七、受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人社局:办理地址: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309室联系电话:0431-89680223八、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至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附件:1.企业申报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报告2.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审批表4.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佐证材料粘贴簿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附件:附件1企业申报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报告.docx附件2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附件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附件4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佐证材料粘贴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