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淳医保发〔2023〕4号)、《淳安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及县长期护理保险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确定32家机构为淳安县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拟定点(临时定点)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止(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淳安县长期护理保险共保体或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举报和投诉,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举报投诉电话:1.淳安县长期护理保险共保体:0571650118212.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7164820129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淳安县长期护理保险共保体2023年11月13日淳安县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拟定点(临时定点)服务机构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