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22〕20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7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审核合格一家拟享受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业务监督电话:28275680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