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农计〔2023〕9号、苏财农〔2023〕11号)、《关于继续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38号、苏财农〔2023〕7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41号、苏财农〔2023〕7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现明确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许琪,电话:87986591,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附件:宜兴2023年第一批(继续明确)和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表.docx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