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50306/2023-61400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3-11-1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莲都区农民培训计划的通知》(莲农培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度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完成情况,经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现将2023年度莲都区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安排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598,附件:2023年度莲都区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公示.doc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