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疆:机关、事业单位违约毁约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措施》中明确,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新疆: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依法加快办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新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措施》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新疆: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措施》中提到,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