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相关节能项目:一、支持类型(一)支持对辖区内商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等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三)配套支持国家、省、市重点节能项目、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节能试点及示范工程项目、绿色社区建设,奖励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等称号的企业(称号需首次获得),奖励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且接入市级管理平台,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验收的企业,二、工作安排(一)请区科工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金融街管委会、核心区管委会、区流花管委办、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区机关事务局和各街道组织推荐各主管行业和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国家、省、市重点节能项目、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节能试点及示范工程项目、绿色社区建设等,(二)请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各街道组织推荐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三)请区科工信局组织推荐首次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等称号的单位,推荐已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且接入市级管理平台,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验收的企业,(四)请区建设水务局组织推荐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等项目的单位,三、申报程序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广州市越秀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我局将根据《广州市越秀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越发改规字〔2021〕1号)(附件2)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专此函达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节能专项资项目申请表.docx2.(越发改规字〔2021〕1号)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越秀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