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42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3〕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139号)规定,现将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并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馈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唐玲,电话:0771-580885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知识产权促进处,邮编:530028附件: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拟支持名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