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和返乡人员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我县按规定程序审核了覃法、唐勇、卢鲜梅等3人创业扶持补贴申请事项,经审核,符合补贴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72926、5822194,附件:大化县2023年11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公示花名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文件下载:大化县2023年11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