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柳晓丽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柳晓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626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凯丽大理石厂2贺克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319山东绿森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3耿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2612山东海象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4解同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0919********5314济南市莱芜区解晋花椒购销中心5王立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24济南市莱芜区新军煎饼店6刘谦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712济南市莱芜区鼎牛羊汤馆7吕德鑫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71X济南市莱芜区滢鑫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