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林甲东等6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情况见附表,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和《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3〕32号,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无异议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公示举报电话:0577-88990823,序号姓名经营实体名称放贷金额(万)贷款起止时间人员类别贷款类别贷款合同年利率(%)放贷银行1林甲东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林甲东奶粉店5020231013-20241012其他人员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2钟方洲温州市悦嫂佳母婴护理有限责任公司6020231110-20241109毕业10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3傅佳进温州市鹿城区科佳鞋材商行4020231016-20241015城镇复退军人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4黄新新温州市鹿城区藤桥信鑫鞋服店3020231019-20241018其他人员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5张迪萌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张迪萌服装店3020231026-20241025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6吴佳芮浙江燊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020231103-20241102毕业10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二类贷款4.95鹿城农商行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