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平昌县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面对面的形式向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827-6225903,联系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公示表序号单位名称补贴年度职工人数参保人数裁员人数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金额企业规模1平昌县兴荣鞋业有限公司20237373032612.8532612.8519567.71中小微型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