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1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进行补贴的公示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2021年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办法》(石栾政办函〔2021〕39号)和《石家庄市栾城区2021年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石栾农〔2021〕85号)相关规定,2021年共有河北骁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乐康种植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进行了申报,经委托河北辰阅光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场勘验后,出具了评审报告,按照“对新增设施面积30亩以上,按新增设施投入评审价值的40%予以补贴”标准,河北骁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设施大棚评估价值为2165190元,应补贴866076元,石家庄乐康种植有限公司新建设施大棚评估价值为2447342元,应补贴978936元,合计补贴1845012元,现予以公示,举报电话:880369902021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设施大棚建设补贴统计序号申报单位建设位置评估价值核实数量补贴金额备注1河北骁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窦妪镇北赵台21651908660762石家庄乐康种植有限公司南高乡南高村24473429789363456合计1845012说明:2020年新建设施大棚,按照评审价值的4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