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相关学生数据等情况,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中央财政按照分档负担比例承担相关学生资助资金,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在核定你省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时,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将高校国家资助政策的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中央财政对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和2021年全年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进行了清算,各省财政、教育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地方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十、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附件:1.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2.2022年地方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表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4月2日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2.2022年地方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表.xlsx1.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