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35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36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48号),发布了《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名府公〔2022〕50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名府公〔2022〕51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名府公〔2022〕56号),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名府发〔2022〕14号)有关规定执行,四、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人民政府、永兴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附件: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兴路)及雅安经开区工兴路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0日附件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兴路)及雅安经开区工兴路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方案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35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36号)、《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名府公〔2022〕48号),依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雅安市名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名府函〔2023〕125号)、《雅安市名山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名府发〔2022〕1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制定,具体范围详见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兴路)及雅安经开区工兴路绿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图,二、征收土地目的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兴路)及雅安经开区工兴路绿化工程项目用地,三、补偿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雅安市名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名府函〔2023〕125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名府发〔2022〕14号)有关规定执行,四、安置对象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名府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一)安置方式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名府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附件: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兴路)及雅安经开区工兴路绿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