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农规〔2021〕2号)《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种植业条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农〔2021〕229号)《关于做好金山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金农〔2023〕6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确保粮食生产,对水稻生产实行补贴,并对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给予清算,经村、镇、区核查等流程确定2023年水稻生产补贴资金并对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给予清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科反馈(联系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联系电话:57922545联系人:付杰),附件:1.金山区2023年水稻生产补贴汇总表2.金山区2023年水稻生产现金补贴个人明细表3.金山区2023年水稻生产现金补贴单位明细表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