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1.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对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上述就业补贴(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二)办理材料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2.企业花名册(原件1份),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生证书(复印件1份),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受理单位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