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乡、街道、功能园区:为切实做好人才项目落户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第二批“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相关经费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经费项目按《“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此次可申请经费为:1.2021年以后(含2021年)入选的市“甬江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2021年以前入选的市“甬江人才工程”(原“3315系列计划”)团队项目配套资助,2.历年入选区“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原“百创汇海计划”)创新创业团队、2022年度入选科技创新领域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创业项目成长奖励,3.入选市“甬江引才工程”、区“百创汇海”创业团队场地补贴,二、申请拨付流程各项目落地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1),向属地管理单位(项目落地的镇乡、街道、功能园区)提出申请,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将相关奖励经费拨付至项目落地单位,已享受“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资助的,其中项目资助、配套资金须按预算执行,各级资助须用于企业发展,请相关镇乡、街道、功能园区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区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王宁联系电话:0574-55883685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资助申请表(老版)附件3:“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资助申请表(新版)附件4:“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专项资金到位反馈表关于2023年第二批申请海曙区“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相关经费的通知.doc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