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和企业上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汇总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发放2023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合计1582438.7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9日起到11月17日,公示期间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联系单位: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3688333),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