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科创生态育成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二、支持重点本年度本计划项目按数字创新、先进制造、生命健康、高附加值新材料、能源环保等五个领域组织申报,(四)鼓励申报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四、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原则上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宁波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5.企业不存在承担宁波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到期且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情况,(二)申报企业应按以下要求组织项目团队:1.项目的第1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2.项目的前3负责人应与项目申报企业或合作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3.项目前3位负责人已承担的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4.项目前3位负责人中途退出原在研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的,5.项目前3位负责人存在承担各类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期满,七、其他事项(一)本通知中的宁波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创新联合体、创新挑战赛等项目,不包括基础研究及公益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人才建设专项三类项目,牵头承担的宁波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牵头承担的宁波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可为3项(研发费用每增加5000万的,附件1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科创生态育成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2023年度“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科创生态育成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