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文件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韩城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韩人社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单位审核,韩城市供销联社等1家单位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将符合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单位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11月9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联系电话:0913-5211174附件:韩城市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