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十财社发(2018)95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9月6日举办了10期就业技能培训班,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现对符合培训补贴申报条件的207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9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因培训单位(机构)在培训期间未收取学员培训学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培训补贴将拨付至培训单位(机构),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719—8680245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