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大乘镇等11个乡(镇)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精神,申报2023年10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拟拨付大乘镇等11个乡(镇)乡村振兴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76人430400.00元,东西部协作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978人3912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大乘镇等11个乡(镇)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附件:屏山县2023年10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9日附件下载:1.(10月公示)2023年度屏山县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表.xlsx【我要纠错】【打印本页】。